2015年7月23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调试及验收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参加审查会的专家来自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大学、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及《规范》编写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共15个单位的24名专家和代表。
会议组成了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对标准编写过程及主要内容的介绍,对标准进行了逐条讨论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标准送审材料齐全,条文编写规范,标准编写格式基本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二、技术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与相关标准的条文内容协调一致,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处理适当。
三、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调研和总结了我国发电厂采用反渗透和低温多效海水淡化技术工程调试及验收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调试和验收的基本要求,为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的调试和验收提供了依据,标准条文具有可操作性。
四、审查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了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请编制组按照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尽快形成报批稿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