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从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官网获悉,该局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对比发现,相比《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更全面、更严格。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经营的化妆品(仅供境外销售的产品除外)。安全通用要求方面,该《规范》分为一般要求、配方、微生物学指标、有害物质限值、包装材料、标签、儿童用化妆品、原料等多项。
以有害物质限值要求为例,《规范》对铅、砷的限量要求大幅提高,同时增加了对镉、二恶烷、石棉等的要求。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儿童用化妆品逐渐增多。《规范》新增此方面要求,规定儿童用化妆品在原料、配方、生产过程、标签、使用方式和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除满足正常的化妆品安全性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关特定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另外要求儿童用化妆品在标签中明确适用对象。
《规范》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化妆品标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hzpbwh@nifd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