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决定制定《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7月3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环境保护标准”专栏(http://bz.mep.gov.cn)检索查阅。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范真真
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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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