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指导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建由130余家单位构成的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组织起草了《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制定大数据标准体系,已经开展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开放共享和交易等方面的多项国家标准的立项和研制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参与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与国际同步发展。
(四)支持地方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试点
目前,我们已支持和指导北京、上海、贵州、广州、陕西等地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发展,这些地方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已初见成效。如我们支持和批复贵阳·贵安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在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开展数据共享交易、法律法规等方面成效显着。授予陕西省西咸区创建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示范基地,鼓励当地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方政府在支持大数据产业和应用发展等方面均各具特色、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动员和支持各地方、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大数据技术、产业、应用、政策等各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利用相关项目资金,引导和支持在重点地区和工业等重点行业开展应用示范,并总结经验、加快推广。
(五)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和加强行业管理
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开展的“宽带中国”“建设互联网强国”等战略,落实《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指导数据中心科学布局,加快推动宽带普及提速,提升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市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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