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有了等级划分评定标准
3项旅行社服务国家标准9月起实施
本报讯 :从国家标准委获悉,《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旅行社服务通则》等3项国家标准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对组团社做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对出境旅游产品提出了具体的产品要求和设计要求,规范了组团社《旅游产品计划说明书》具体内容;二是对营销服务、出境旅游组团合同文本、组团社的履约义务、安全保障义务、领队接待服务以及应急问题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要求旅游线路突出主题与特色,并适时开发推出新产品,优化旅游资源的配置,控制旅游者消费成本;四是对包括奖励旅游和同业合作两种新兴业态的服务作出了特别规定。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是我国旅行社行业首个行业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将旅行社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A至AAAAA5个级别。在满足等级评定基本条件后,对旅行社经营条件、经营业绩、企业管理、服务能力、质量和安全保证、诚信建设与营销推广等7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达标后才能获得相应等级称号。
《旅行社服务通则》国家标准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质量监督与持续改进、质量效果评价等方面对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一是对旅游产品的基本分类、新产品开发、产品说明书要求、产品设计等提出了要求;二是从营业环境、销售人员、销售原则、销售方法、报名手续等方面对产品销售作出了规定;三是从服务的具体环节、发生争议的处理、导游领队的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方面对旅游服务进行了规范;四是强调了旅行社应当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引导旅行社规范发展。标准还规定,对旅游者进行行前告知与安全提示,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导游、领队不应以任何借口脱离团队,中断提供旅游服务,损害旅游者权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已出台旅游业国家标准30项、行业标准27项,涉及到交通、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旅游业标准体系日臻完善,有力促进了现代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