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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局就《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2)

2015-09-27   发表:

《意见》提出要加强规划引导,对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并纳入所在地区发展规划。支持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客空间,强调要加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等。多层标准厂房有利于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对于一些适宜多层标准厂房的行业或企业,要鼓励其发展。《意见》还提出各地要把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能力、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作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此外,还提出要落实已出台的促进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集群建设、集群企业或机构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创新等优先给予支持。

  

  问:请问,《意见》发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产业集群的培育和推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国内经济增长动力和下行压力并存,以世界先进经验为鉴,充分释放产业集群促进创新创业的活力,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全面推动我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是下一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重点之一。

  

  第一,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产业集群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通过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是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一个工作抓手,要指导各地制定适合本地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等。

  

  第二,大力推进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选择一批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开展100家“智慧集群”建设和认定工作,总结推广“智慧集群”发展经验。

  

  第三,开展产业集群评价,完善评价考核和分类指导。我国地域辽阔,产业体系齐全,集群发展历史不一,因此产业集群在空间、产业、时间等不同维度上千差万别,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开展产业集群评价,对于不同水平的产业集群,实施针对性管理和分类指导,促进政府部门在产业集群培育和推动过程中发挥更加切实有效的作用。

  

  第四,推动建立产业集群联盟。顺应产业集群发展趋势,在推动和引导区域或行业性产业联盟、合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的产业集群创新发展联盟,搭建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前沿理论与实证研究的高端平台,推动我国产业集群创新型、智能化、国际化发展。

  

  第五,强化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集群面临转型升级挑战,需求更大的是以工业设计、技术培训、信息化解决方案、检验检测等为代表的共性技术服务内容。因此,今后要以产业集群为载体,重点加强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第六,建立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制度,加强预警和引导。目前,我国产业集群统计制度还不健全,下一步将加快促进集群统计工作系统化和科学化,将产业集群逐步纳入经济监测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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