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现将《纲要》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纲要》中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加强标准制修订、宣传和贯彻工作,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十二五期间,原则上要以《纲要》确定的重点为主要依据,安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试点项目、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有关标准化工作。
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推进《纲要》实施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各项任务,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总结评估《纲要》实施后有关工作成效。
四、对《纲要》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反馈。
服务业标准部
2012年10月23日
附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