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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加快信息领域的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建设 发挥标准对产业支撑作用

2013-10-13   发表: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信息领域的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建设,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完善配套政策,破除行业壁垒,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

    《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信息消费的主要任务,指出促进信息消费,要完善市场监管,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要坚持市场导向、改革推进、需求引领、有序安全发展的原则,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

    《意见》强调,要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重点及新兴信息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标准、专利等产业联盟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修订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加快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强电信运营商的经营监管,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同时要大力加强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网络建设,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加强从业规范宣传,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要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

    工信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72万亿元,同比增长29%,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9300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为1.03万亿元,同比增长61%。相关测算表明,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带动GDP增长338亿元。

    专家指出,除了宏观经济数据的增长,信息消费新政还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促进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目前,移动互联网正在向生产、生活领域深度渗透,这个渗透过程,必将改造中国的传统产业,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并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发展,在深层次上改变交通、减灾、电信、能源、金融等基础领域的面貌,成为国家战略层面上的经济发展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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