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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商品抽检国标将实施 一个不合格同款下架

2013-01-28   发表:

  摘要:昨日,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东莞召开。广东省工商局透露,该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首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标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下简称新规)已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并将于2月15日实施。

   旧标准:主要是针对企业自身抽检而设计的,只能判定在场的商品不合格,对不在场的同一商品无法判定,导致执法效能差,打击威力小。

  新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对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其检验报告出具的结论为商品的“监督总体不合格”,确定为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商品,而不是“该批次不合格”。一旦检验机构出具“总体不合格”的结论,省工商局就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下架该商品。

  首次将“1份样品不合格,同款产品全下架”写入国标,消费者买到不合格样品的同款商品可要求商家退货索赔,而此前抽检结果仅对所抽样品负责,国标实施将解决长期困扰市民的食品安全等问题。昨日,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东莞召开。广东省工商局透露,该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首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标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下简称新规)已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并将于2月15日实施。

  旧标准只判定该批次不合格

  在此之前,原有的抽样检验标准都是针对生产方生产的产品集中存放的情形设计的,其结论只能适用于该批集中存放的产品。

  “旧标准主要是针对企业自身抽检而设计的,没有站在质量监管部门的角度去考虑,在实际操作中不利于执法。”广东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陈业怀指出,“同时,每个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由于销售主体多、现场可见样品少,采用原有的方法抽检,只能判定在场的商品不合格,对不在场的同一商品无法判定,导致执法效能差,打击威力小。”

  广东从2007年开始探索

  广东省工商局从2007年开始在化肥、农药等农资抽检上探索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样检验程序,解决原来的抽检方法对不在场商品无法判定以及只能以“批次”为总体进行判定等问题,此后,广东省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合格率从原来的50%~60%,逐年提升到目前的接近90%。

  新标准可判定总体不合格

  随后,广东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采用国家监督抽样检验标准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新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对产品、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其检验报告出具的结论为商品的“监督总体不合格”,通常确定为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商品,而不是“该批次不合格”。

  一旦检验机构出具了“总体不合格”的抽样检验结论,省工商局就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下架该商品。记者了解到,至今全省工商系统共抽检了9大类6681款商品,发现不合格商品2772款。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1年四季度到2012年上半年,就有720家生产经营企业主动下架、召回了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国家工商总局在今年新出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里也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要求承检单位严格按国家新的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开展检验工作,这意味着广东省在商品质量监管上的探索将在全国推行。

  解决流通领域商品抽检难题

  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有效解决原有标准中对于流通领域商品抽检难以解决的四大“老大难”问题,如部分商品因现场存放样品量太少而无法抽检的问题;因抽检要求的样本量大所带来的监督成本高的问题;因规定的抽样方法难以实施而造成的程序违法的问题;因抽检结论限于集中存放的“批次”,不能适用于其他销售者等问题。

  新规实施后企业违法成本增加更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问题商品不再按批次下架,对于流通和生产领域影响各有不同,特别是对后者而言,新规可谓十分严格。

  记者走访广州街坊,有市民表示,新规如启用,对消费者而言是件好事,很多消费者特别是老人小孩,可能不懂看批次,或者不会特别注意批次。如果同款商品全下架,更大层面地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部分生产企业则表示,不同日期生产的商品,就算是材料相同,也有可能受天气、设备突发问题等因素,而影响了商品的质量。从按批次下架改为按单品下架,打击面大。

  另外,新规对于消费者举报商品的抽检也比以往严格。一些企业表示,影响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的环节很多,除生产流通领域外,也会发生在消费者身上,如家庭冰箱温度不够低造成食品变质。有企业呼吁,法律法规的严格要配套公正并充分的“取证”,避免企业被恶意举报。

  广东将建立不合格商品信息库 消费者维权可打12345

  今年内,广州市民有望享受的消费维权便利还不止这些。广东省工商局透露,近期将组织建立不合格商品信息库,开发信息查询软件,并推出以“清除不合格商品”为核心的一系列新监管措施。

  “近期将组织建立不合格商品信息库,开发信息查询软件,并推出以‘清除不合格商品’为核心的一系列新监管措施。”陈业怀表示,工商部门将把不合格商品的各项信息输入数据库,并将不合格信息对消费者开放。今后,消费者购买商品前,只需动动手指,在智能手机或电脑上上网一查,便可知该产品是否属不合格产品。

  “公共服务号码多了,老百姓记不全,对各个部门的职能也不是非常了解,维权并没有更容易,就会造成很多问题。”针对这种情况,陈业怀介绍:“我们要在全省统一平台,就是12345,涉及消费维权、经济违法举报、行政效能投诉的,都打这个号码。我们实行统一接听,统一督办,统一考核。这个平台体系跟监察部门对接,到了期限,不按时对接,系统会亮红灯。这就加大了消费维权的力度,也加大了市场监管体系的监督力度,也促进我们行政部门的效率。”

  此外,广州等部分省内城市将建“消费维权工作站”,除了12315的申投诉等功能外,它还管质量、安全等热门家常事儿。

  “质监部门和其他省工商部门也发过一些抽检不合格的检验报告给我们,但我们很难处理,因为它是按批次抽检的,要到市场上去找一个商品的某个批次,就像在大海里捞针。”陈业怀说某款商品发现质量问题,而相关部门只提供批次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在流通领域只能按照指定的批次去检查,对于有可能不合格的同款其他批次商品则没有办法。

  陈业怀说,正在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加强部门间的合作,解决抽检结果互认和应用中的问题,近期将推出指导企业自律和加强社会监督的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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