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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规划或上半年出台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成期待

2013-01-28   发表: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此前在中纪委监察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旨在部署今年反腐工作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即将召开。此次中纪委全会能否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新一轮部署成最大期待。

  多位反腐学者告诉南都记者,按惯例,中纪委着手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2013-2017年反腐规划”)目前应该已接近尾声,有望在上半年出台。这将是我国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告诉南都记者,2013- 2017年反腐规划从2011年5月开始着手制定。这次规划吸纳了多位专家学者参与,项目分解后,由专家学者进行调研,随后提交调研报告和建议。比如,北航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就曾向中纪委提交一份近8000字的建议稿。

  多位反腐学者认为,按惯例,此次中纪委二次全会公报内容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须写入2013-2017年反腐规划,因此此次全会不会公布下个五年反腐规划全文。下个五年反腐规划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任建明认为,十八大报告提出来要“建设廉洁政治”,这是一个战略计划,也是终极性目标。下个五年反腐规划中,应该将反腐惩防体系的目标也定为“廉洁政治”,并制定未来5年的分解目标,而且这些目标必须是可测量的。与此对应,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也要出台具体措施,以确保实现此目标。此外,他希望报告也能将反腐体制改革等内容纳入。

  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则表示,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上,上一个五年规划主要是“建立”,下个五年规划主要是“健全”,重点放在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上,核心是把权力管好。

  此前的2005年,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当年,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20 0 5- 20 0 7年反腐工作规划,中央则在2008年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我国首个反腐五年规划。

  延伸

  5我国首个反腐五年计划: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问题上,上一个五年规划主要是“建立”,下个五年规划主要是“健全”,重点放在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上,核心是把权力管好。

  ——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

  5官员财产申报地方试点:

  2009年起,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2012年,广东省已选定4个点进行干部财产申报试点。这是我国首个省级层面推动的官员财产申报试点。

  在经济形势放缓的大背景下,目前全国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能性很小,纪检委部门和组织部门有必要让干部申报的财产情况从此走出“保密柜”——对申报内容进行核实,至少是进行一定比例抽查,一旦发现瞒报,即进行处理。

  ——多位反腐学者

  专家建议:

  抽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未来5年,中央反腐思路或与以往有所不同。以往,中央强调“注重预防”,今后或将转向“注重惩治”,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尤其是省部级官员的查办力度。其次,今年全国两会、地方党政班子基本调整完毕后,新一轮的政绩冲动将随之产生。对于反腐来说,未来一段时间,政府投资和政府决策都有可能成反腐风险点,是反腐需要注意的方向。

  同时,多位反腐学者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全国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可能性很小,但纪检委部门和组织部门有必要对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核实,比如选择10%的比例进行抽查。

  建议选取10%的比例抽查

  在国际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必须具备5个完整的环节,即申报、公开、内部审查、外部监督和问责。16年前的1997年,我国开始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组织申报收入、房产等收入。截至2010年,领导干部必须向组织申报的重大事项增至配偶子女工作、经商情况等12项内容。

  但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上述报告内容,“一般应予保密”。因而在操作中,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完毕后,就被锁进保密柜,从未公开。

  去年,广州市番禺区城管局政委蔡彬被曝出有22处房产,番禺区纪委随后证实,蔡彬在2011年和2012年申报资料中称,持有房改房1套,儿子持有自建房1套,与纪检部门掌握的情况不符,存在严重瞒报行为。

  多位反腐学者认为,在经济形势放缓的大背景下,目前全国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能性很小,纪检委部门和组织部门有必要让干部申报的财产情况从此走出“保密柜”———对申报内容进行核实,至少是进行一定比例抽查,一旦发现瞒报,即进行处理。

  以上学者称,从可操作性上,可选定10%的申报者进行抽查,也可以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抽查。此外,当有线索检举某些干部或存在腐败行为时,也必须对这批干部的申报内容进行核查。

  中央应推动官员财产申报试点

  除对干部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多位反腐学者还建议中央启动官员财产申报试点。

  2009年起,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多个地方自发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受到高度关注。2012年,广东省纪委表示已选定4个点进行干部财产申报试点。这是我国首个省级层面推动的官员财产申报试点。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认为,广东推动的试点很有意义,代表了未来几年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新方向,即以省级政府为单元进行反腐的制度创新。

  毛昭辉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技术上不存在难题。需谨防的是,即使是官员财产情况全部公开,官员虚假申报也是必然的,必须创造良好的机制发现申报的虚假内容,在目前全国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由省一级政府来进行制度创新比较可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认为,在各地自发试点的同时,中央政府也有必要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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