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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协委员吁推行居住证制度

2013-01-28   发表:

  政协海南省六届一次会议1月26日在海口开幕。日前,海南省政协委员张泰超、李桂英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行“居住证”制度,吸引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海南经济建设的建议》(下称《建议》)。

  《建议》称,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需完善各种优惠政策去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尤其需要吸引海外领军性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华侨华人中的优秀人才。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已赴国外,在国外定居或加入别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华侨华人,他们在中国国内的户口册、身份证等按现行政策规定已被注销。如今他们要回中国工作,服务祖籍国并参与祖籍国的经济建设,则在工作、生活、待遇、身份确认等方面只能持护照作为有效证件。然而,他们所持的护照证件当然不具备国内居民所持的居民身份证同等的使用效力,他们在办理企业注册、银行开户、劳动保障、子女入学、买房办证等方面都非常不便,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回国工作及为祖籍国服务的积极性,不利于吸引人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战略方针。

  《建议》提出,建议海南推行“居住证”制度,海南省公安厅与省外事侨务办联合制定推广“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的制定应包括制定目的、适用对象,主要功能,有效期限,发证申领程序,发证机关等内容。“居住证”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给居住证持有者在海南居住、工作中提供方便,解决他们在创办企业、科技活动,子女就学,办理出入境或居留手续,外汇兑换,海关通道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建议》认为,通过制定“居住证”制度这一工作,鼓励海外人才来海南干事业,支持海外人才在海南干成事业,帮助海外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构建起为海外人才全方位服务的体制。“居住证”一人一证,在海南省区域内通用。“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建议由海南省外事侨务办主要负责“居住证”持有者的认定、审批工作,由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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