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发布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培训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确定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作为2013年重点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程建设标准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2013年重点标准的培训工作,并确定本地区的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报标准定额司和人事司。
二、有关标准主编单位负责培训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培训通知请提前报标准定额司后,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www.ccsn.gov.cn)登载。
三、标准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见附件,具体培训的通知可登录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进行查阅。
四、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张磊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专业人才与培训处
电话:010-58933246,传真:010-58933389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