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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制定公共厕所规范 南宁尚无“闻臭师”

2013-03-09   发表:

  摘要:2月21日,卫生部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公厕臭味强度分为无臭味、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为1级,独立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

  国家标准查询网(www.spsp.gov.cn)2月21日,卫生部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公厕臭味强度分为无臭味、微有臭味、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四个等级,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为1级,独立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虽然该标准还在征求意见,但北京等地已开始为考核公厕的臭味进行准备。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正在招聘 “闻臭师”,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不吸烟、无鼻炎;上海有关部门也表示,不排除在未来招聘“闻臭师”进行公厕卫生的考核。

  那么,南宁是如何判断公厕卫生状况的呢?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南宁市的公厕卫生标准是按照2002年12月12日颁布的《南宁市公共厕所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的。该规定要求,公共厕所产权单位、管理部门在公共厕所内设置卫生、照明等设备,并配有专人管理,负责打扫、清洗,定期消毒和整修粉刷,确保厕内无污物、无尿垢、无蝇蛆、无漫溢、基本无臭。

  “南宁没有‘闻臭师’这样的职位,都是公厕管理考核人员根据常人的基本感觉来判定臭味的。”环卫部门一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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