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医保卡的市民可先看病后交费。
■医院贴出新模式指南。
深圳第四人民医院试点“先诊疗后结算”,8个月被欠费6.5万元
近日,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表示,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而早在去年,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深圳市首家试点开始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全新模式。新模式在该院实施了8个月成效如何?该院院长伍贵富表示,新模式只适用于持综合医保卡患者,若将非医保患者纳入新模式还需医保体系完善方才有可能实施。据医院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月20日,该院被逃费6万余元,欠费率约千分之一点二。针对新模式下患者逃费的“难点”,医院设立了医务团队进行催缴。
医患关系新“破题”:
患者就诊平均时间缩短30分钟
“先诊疗后结算”有别于以往就医“检查一项、排队一次、付费一次”的传统诊疗流程,节省了患者就医的排队时间,医保患者在挂号后,可以先检查和诊疗后再去结算,免去了多次排队缴费的环节。“一些不怎么需要缴费的患者体现出来的效果不明显,但多次缴费的患者则明显看到减少了排队的流程。”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后,节约患者排队缴费时间多达20至30分钟,有利于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的模式,持有综合医保卡的患者,通过挂号-分诊-医院工作站-开出各项检查检验单(暂不用缴费)-检查检验-拿结果回医生工作站-开出药品与治疗-到收费处一次性结清费用-取药-离开医院。值得注意的是,如需做医保规定要求审批的大型设备检查时,该次就诊不进入“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新模式“阵痛”:
实施8个月欠费6万余元
记者从该院了解到,从新模式实施至2月20日,医院“先诊疗后结算”门诊欠费达569人次,人次欠费率约千分之一点二;欠费金额为6.5万元,资金欠费率为千分之零点六。
记者了解到,去年新模式在医院实施的一个月内,共有2万多名患者进入“先诊疗后结算”程序,发生逃费100多起。事后,部分患者通过补缴欠款,但仍有52人逃费,所占比例为千分之二点四,涉及金额总计8000多元。大部分患者之所以拖欠费用,是因为忘了交费,“新的模式很多人不适应,习惯了看完病就走人。”院长伍贵富说。
据悉,医院从开业至今,所有患者累计拖欠医院费用达上百万元,而“先诊断后结算”模式下患者所逃费用由政府进行承担。院长伍贵富表示,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模式,真正方便了市民,为市民就医提供了舒适条件,但对欠费的现象,还是希望“越少越好”,他说,哪怕是六万,也不能由纳税人垫付,需要引导市民建立起程序机制。
专设团队应对:
八成拖欠费用可追回
逃费问题是“先诊断后结算”模式中的一大难点,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立一个解决欠费的机制是“先治后付”可持续及确保行政伦理和个人道德的诚信体系的基本保证。针对这一大难点,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设立了医护人员专人催缴新模式下综合医保病人所拖欠的费用。
据医院院务委员林汉利介绍,医院每天会在信息系统把诊疗项目欠费信息进行审核,门诊欠费患者会在一周后,医院通过打电话的方式与他们进行沟通,住院患者则在两周后接到医院的电话,“首先是一个信息,然后是通过打电话,再过一个阶段还不补交,我们就再打,一般最多联系三次”。据目前医院掌握的信息,门诊患者单个人欠费最高数额在500元左右。据了解,通过这种联系患者模式,占80%的拖欠费用得以追回。
而针对恶意逃费情况,伍贵富表示,希望能有一套惩处方案,并且政府能在患者身份识别、人口管理上协助医院给予改进。
■对话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伍贵富
“先诊疗后结算”可在珠三角推广
据院长伍贵德介绍,医院实施新模式后,医院的业务量同比增长了百分之十以上,医院窗口部门工作量也相应减少,以往患者手中拿着几张单去交费的现象也减少,“时间减少了效率也提高了”。据医院统计,新模式节约了患者就医时间有30分钟。
新快报:“先诊疗后结算”在该医院得以实施,最主要的条件是什么?
伍贵富:这是深圳福田区一项民生工程,医院持有医保卡的患者站医院患者一半以上,医院资源等方面在福田区都具备优势。
新快报:此模式能否在珠三角推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伍贵富:可以推广,需要逐步完善,比如医保卡方面需要参与支持,这个覆盖面要加大,另外就是对患者确切的身份认证信息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新快报:在深圳第四人民医院来说,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伍贵富:患者认可度增加,医院的服务也能改善。
创新:
医保病人住院也纳入新模式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6月20日开始,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先诊疗后结算”只是适用于医院门诊和急诊的深圳综合医保人群。而从去年的12月1日开始,医院将这种模式延伸至住院病人。
据悉,目前在广州市已经开展了“先诊疗后结算”的就医模式,但针对于住院患者则未能纳入该模式内。相比广州,深圳第四人民医院则为住院患者开通了便利条件。记者从该院大厅一则公告处了解到,医保患者需要住院的,需持医院开具的住院单-到住院收费处,选择免交押金办理入院手续(交医保卡)-住院治疗-每住满3天或自费部分超过5000元时预交押金1次-出院结清自付费用,医院退还代为保管的医保卡(医保患者已签署了自费承诺书、择期大手术、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及有第三责任方受伤致病的除外)。
待解:
非医保市民 尚需埋单再看病
“先诊疗后结算”的新模式为持有医保卡的患者提供了就诊便利条件,那么非医保患者是否有条件纳入新模式?对此,院长伍贵富表示,如果要将非医保患者纳入新模式内,还需医保体系、户籍制度进行完善方可实施,“我们现在跟病人沟通,会询问地址、电话等信息有没有更改,如果更改了会要求重新更新,医生看完病还会提醒患者去交费”。但是,非医保卡患者,医院无法确切掌握患者的真实身份等信息,因此难以将这部分患者纳入新模式内,“现在假身份证很多,社会信用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医院没法确切认证患者信息,不敢在非医保患者上实施,如果户籍完善了,会慢慢扩大。”院长伍贵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