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12〕323号)精神,我司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进行了调整,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88330751
电子邮箱:wanglin@sf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