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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2013-04-17   发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3]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现将《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010-66013058)

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明确,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和任务之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十二五”规划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工业向节约、清洁、低碳、高效生产方式转变,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结合工作实际和现有基础,选择电机、涉铅行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通过开展201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在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探索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模式和实现途径,实现以点带面,带动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整体工作取得进展。

  (一)电机是工业领域的主要耗电终端产品。综合系统匹配不合理、调节方式落后等因素,我国电机系统的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十余个百分点。我国电机消耗工业用电总量的75%。电机能效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年节约用电260亿度左右;初步估算,全国电机系统年节电潜力1300~2300亿度,相当于2~3个三峡电站的发电量。2012年以来,我们组织行业协会、有关专家等对电机能效提升有关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完成了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近年来,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等行业铅污染事件频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组织对铅酸蓄电池生产、回收及再生铅行业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和铅污染防治的对策措施,起草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以涉铅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整顿、规范行业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要求,是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电机能效提升、涉铅行业绿色发展为抓手,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实施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标准约束,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电机能效水平、促进电机产业升级,促进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等涉铅行业规范发展,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三、主要目标

  (一)力争推广、淘汰和节能改造电机及电机系统1亿千瓦,扩大高效电机市场份额,促进电机产品升级换代和产业升级,提高电机能效水平,实现全国工业用电节约1%(300亿度左右)。

  (二)通过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扭转行业分散、混乱局面,提高原生铅冶炼、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机制,建设一批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铅再生循环利用比重提高到40%,加快形成全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四、重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
  1.推广高效电机。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等财政补贴政策,力争全年推广高效电机(风机、泵、压缩机)3000万千瓦;建设2-3个高效电机定转子冲片、绝缘材料等关键配套材料规模化生产示范工程,降低高效电机生产成本,提高高效电机的生产保障能力;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贯标核查,推动企业转型生产高效电机产品。
  2.淘汰低效电机。制订发布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将淘汰低效电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年内淘汰低效电机4000万千瓦;制订《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完善落后电机淘汰政策机制;指导列入国家节能低碳行动的万家企业尽快制定淘汰落后电机工作方案,明确淘汰时间,鼓励企业优先选用高效电机替换落后电机,开展淘汰低效电机专项监察。
  3.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指导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企业制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案,明确能效提升目标及主要任务;引导企业采用变频调速、变极调速、相控调压及先进适用的匹配技术对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推动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工业园区、大企业集团电机集群进行改造。全年实现电机系统节能改造3000万千瓦。
  4.实施电机高效再制造。建设一批电机高效再制造示范工程。选择上海市等基础条件好的省(市)开展电机高效再制造试点,探索通过“以旧换再”及再制造企业“大宗用户定向回购”模式,建立废旧电机回收体系,力争年内高效再制造电机达到300万千瓦;制订电机高效再制造标准、规范,加强检测、认证等基础能力建设。
  5.加快高效电机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筛选一批高效电机生产、设计、控制及系统匹配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发布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组织开展应用示范;推动安全可靠的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电力电子芯片及模块在电机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
  6.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铜业协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电机能效提升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对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用电企业、电机企业等开展电机能效标准、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方案、电平衡测试等方面培训;加强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合作,开展电机能效标准对标及互认;组织国内电机生产企业、有关机构参加全球电机能效峰会,发布中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与欧美等进行电机技术、标准和能效提升政策交流。

  (二)涉铅行业绿色发展计划
  1.印发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强政策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2.实施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建、改扩建和现有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公告管理,联合环境保护部分批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组织开展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骨干企业准入管理培训工作,加大准入管理实施力度;抓紧淘汰落后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重点淘汰开口式、干式荷电、镉及砷含量超标以及经整改环保不达标的落后铅酸蓄电池生产能力。
  3.实施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部署《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对新建再生铅项目严格准入和备案管理,严禁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在5万吨/年以下项目;对再生铅行业生产企业实行准入公告管理,联合环境保护部分批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加快淘汰落后再生铅生产能力。
  4.建设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按照再生铅产业布局要求,利用技术改造等资金渠道,在全国支持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建设一批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项目。
  5.建设铅循环利用体系。选择部分省份开展铅酸蓄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机制,建设回收体系。支持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与专业回收公司联合试点,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回收公司提供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服务。鼓励以再生铅企业为核心,依靠自身力量或依托电池生产商、销售商的成熟销售体系建立回收网络,开展电池回收业务。

  五、进度要求

  (一)电机能效提升计划
  ——发布《电机能效提升计划》。(3月)
  ——组织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贯标核查。(4月)
  ——将高效电机推广、低效电机淘汰、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5月)
  ——组织对重点用电企业开展高耗能落后电机设备专项监察。(4季度)
  ——组织实施高效电机及高效风机、泵、压缩机推广政策,淘汰落后低效电机,对重点用电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开展电平衡测试,开展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和高效再制造试点。(全年)

  (二)涉铅行业绿色发展计划
  ——按国务院批复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部署落实有关任务。(3月)
  ——发布《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意见》。(4月)
  ——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资金渠道,支持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示范。(9月)
  ——实施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建设铅再生循环利用示范工程。(全年)
  ——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体部署,落实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淘汰企业名单,利用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落后产能淘汰。(全年)
  ——推进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再生铅企业与汽车4S店、维修店、铅酸蓄电池销售网点、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等建立商业化的铅酸蓄电池回收模式;协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与试点省份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签订铅酸蓄电池定向回收利用协议;批复试点地区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年)

  六、保障措施

  (一)利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政策支持,推广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在项目评审及计划下达过程中将对电机系统改造、铅再生循环利用(铅酸蓄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项目予以优先考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清洁生产技术项目的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淘汰铅冶炼、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落后产能。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对专项行动给予支持。

  (三)强化标准约束和监督检查。发挥强制性电机能效新标准、行业准入条件作用,开展电机能效新标准贯标活动,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实施准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等专项督察。

  (四)按照《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分工落实有关任务。

  (五)充分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铜业协会等国际机构的资金支持,加强方案论证、宣传培训、专家咨询等基础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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