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日前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草案)》、《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等三个草案即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广大读者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了解,并向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4609567提出合理建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提出,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或者拒不参加其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的人员均不得享受低保待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
有车有船有厂子不得享低保
《办法(草案)》提出,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货币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收入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家庭月保障金=当地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数-月家庭成员各类收入总和。
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保障:
1.申请人家庭拥有银行存款、车辆、船舶、房屋(除本家庭居住外)、商铺、有价证券、股票、债权等家庭财产超出当地政府规定条件,通过核对机制调查不符合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拥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
3.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或不如实申报收入的;
4.有劳动能力尚未参加工作、生产的申请对象。拒不参加其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的;
5.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特殊群体。
城市居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申请审批程序:
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核实后送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批准结果张榜公布。
家庭收入主要包括:
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其他收入。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商铺、债权、股票等其他财产。
城市居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审核,定期检查。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手续的,贪污、扣押、冒领低保资金的,将依法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草案)》
五保供养对象参合费由政府承担
《条例(草案)》明确,参加人条件为:
1.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回原籍居住的、复员退伍军人、农村居民转为非农村居民的,原则上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自愿参加新农合医保。
参加新农合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基本医保,鼓励参合人同时参加其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人均筹资标准的2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由县级政府全额资助。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其父母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随父母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中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未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重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适当降低保障待遇或缩短保障待遇时间。
最高支付额不低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8倍
参合人在统筹地区外长期居住、探亲、务工、上学的,应在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手续,在居住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按统筹地区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予以补偿。参合人在省外住院的,出院后凭有效住院资料,经参加地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补偿手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高支付限额应不低于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
美容整形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条例(草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
1.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不属于新农合医疗补偿范围的;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费用;
3.应当由工伤或者生育保险基金等补偿的;
4.依法应当由责任人或侵权人赔偿医疗费用的;
5.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因美容整形等非基本医疗需要发生费用的。
以伪造材料、借用他人相关证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由经办机构责令其退回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明知是借用他人证件就医,仍然给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的,追缴补偿资金,并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