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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天起实施商品房售价网上申报制度

2013-05-07   发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22日公布《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从24日开始实施商品房售价网上申报制度。继北京之后,广州成为全国第二个执行商品房住宅售价网上申报的城市。

  从今天开始,广州市辖十个区、从化市和增城市都要执行这一新政。《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商品住宅预(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办理预售价格网上申报,并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若超过申报价格销售,将被暂停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中,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广州市辖中心六区的商品住宅价格申报管理;广州国土房管局花都、番禺、萝岗、南沙区分局和从化、增城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其辖区的商品住宅价格申报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做好住房销售信息的公示,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严禁误导购房人及协助购房人伪造、变造、虚构证明材料。

  《通知》还明确,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将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违规销售、违规经纪、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国土房管局22日通报,3月广州市辖十区新建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面积同比增加68.5%,环比增加62.6%;网上签约均价1681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34.9%。二手住宅交易登记面积同比增加303.9%,环比增加75.1%。"赶政策"效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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