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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善三级监测网络 治理违法虚假医药广告

2013-05-09   发表:

  山东完善三级监测网络让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无所遁形

  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不仅干扰市场秩序,也让消费者蒙受健康和财产损失。记者28日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山东省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让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无所遁形,同时也为今后查处治理提供重要依据。

  据山东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介绍,山东工商部门今年将在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广告监测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省的广告监测网络,在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媒体,实现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

  据了解,山东省工商局还出台了《山东省广告监测管理办法》,使三级广告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更加明确。这一办法规定,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实行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其中,日常监测坚持全天24小时监测,对发现的严重涉嫌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媒体和当事人。工商部门还定期对一定区域、一定时期、一定媒介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集中监测,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及时责令被监测对象立即停止发布,并依法调查处理。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蔡福安说,山东工商部门将运用三级监测网络,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重、特大虚假广告犯罪信息、线索的,将及时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案件,严惩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犯罪分子。

  今年,山东省工商部门将继续对监测中发现的涉及医药等违法虚假广告,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以提醒消费者注意。2012年,山东省已公告严重虚假违法广告400余件,并暂停100余件产品及服务的广告发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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