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本是政府低价出租给那些无住房或者住房困难的群众的,然而,榆林市榆阳区的150多套公租房却被原承租户高价转租出去。甚至还有原承租户在转租谋利不成后,将即将分娩的新住户强行赶出公租房。
调查
150多套公租房被二次租赁租金涨了5~12倍
据榆林市榆阳区房产管理所所长张伟介绍,榆阳区的这批公租房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共900多套,分布于榆阳区的灵秀街以及东沙驼峰路等地。2013年3月,房管所接到租户反映,称其现在租赁的公租房是从原承租户处高价转租过来的。
得知后,榆阳区房产管理所立即对所在区域公租房转租情况进行摸底,发现900多套公租房中,竟有150多套房以签订租赁合同、打收条、口头协议三种形式被二次租赁,租金价格从55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而早在2000年,榆林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公租房1平米房屋租金为2.15元,一般每套房的租金为1000元/年。
说法
“转租不成,原承租户将孕妇赶出公租房”
艾先生转租了曹女士的公租房,去年的租金为6000元/年,而今年房租却涨到了12000元/年。艾先生从榆阳区房产管理所了解到,原来,他所租的公租房一个月的租金只有88.2元,一年也才1058.4元。算下来,艾先生租曹女士的房屋比曹女士租这套房子的租金翻了整整十倍。随后,艾先生与榆阳区房产管理所重新签订了一份公租房租赁合同,而他与曹女士的协议也就此终止。
“因为这事,2013年5月14日18点左右,曹女士带着20多个人来到家里,将我快要临盆的妻子往屋外拽。我妻子的肚子撞到了门,现在还住在榆林市第二医院保胎。”艾先生告诉记者,如今曹女士把房屋的门全锁了,他想进去拿些东西也不成。
房管所的尴尬
整顿中遭遇执法难
提及整顿公租房转租这一现象,张所长表示,他们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整顿的,但在实际执法整顿的过程中,房管所的工作人员遭遇到了执法难。
“5月17日,有六七个原承租人来办公室闹事,砸烂了办公室的玻璃,还将我推倒在地,对方却说是我把他推倒了,我只好向驼峰路派出所报了案。”张所长表示,他们计划再与主管领导进行一次座谈,将处理此事的方案形成一份实施细则,同时,会请所在片区公安部门协调配合,防止各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相关法规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违反该规定转租的,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转租的房屋,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