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WTO基于阿根廷、古巴和多米尼加的申请,决定就阿根廷诉欧盟对其生物柴油的反倾销措施案(DS437)、多米尼加诉澳大利亚关于烟草产品及包装的商标、地理标志及其他简易包装要求的相关措施案(DS441)以及古巴诉澳大利亚关于烟草产品及包装的商标、地理标志及其他简易包装要求的相关措施案(DS458)成立专家组。
阿根廷诉欧盟对其生物柴油的反倾销措施案(DS473):在此次争端解决机构大会上,WTO争端解决机构基于阿根廷的第二次申请,作出了就该案成立专家组的决定。澳大利亚、中国、马来西亚、挪威、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和美国将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该案专家组程序。
多米尼加和古巴诉澳大利亚关于烟草产品及包装的商标、地理标志及其他简易包装要求的相关措施案(DS441、DS458):WTO争端解决机构基于多米尼加的第二次申请,决定就澳大利亚烟草产品包装案成立专家组。基于多米尼加的申请,乌克兰、洪都拉斯和古巴表示支持。阿根廷、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国、古巴、欧盟、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菲律宾、俄罗斯联邦、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乌克兰、美国、乌拉圭和津巴布韦将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该案专家组程序。在DS458案中,古巴也首次就该案提出了成立专家组的申请。阿根廷、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国、多米尼加、欧盟、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菲律宾、俄罗斯联邦、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土耳其、乌克兰、美国、乌拉圭和津巴布韦将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该案专家组程序。
此外,在4月25日召开的WTO争端解决机构例会上,美国就印度关于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部分措施案(DS456)首次提出成立专家组的申请,印度对此表示失望,并拒绝了美国的该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