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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盛女”不是贬义词

2012-06-08   发表:

 

  香港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刘靳丽娟认为,现今女性地位已提高,盛女不是一个贬词。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盛女并不代表女性不受欢迎,香港妇女事务委员会新任主席刘靳丽娟扬言,盛女不是一个贬词,现今女性地位已大大提高及有多种选择,委员会今年新增200万元资助妇女团体及18区区议会,加强推动妇女相关活动有助提升妇女地位、社会投入。

  刘靳丽娟上任刚逾4个半月,在3月时她已率领一班委员到新加坡考察,了解当地推动妇女事务理念,过去数周亦探访多个本地及少数族裔妇女团体,为未来1至3年订下委员会目标。

  她接受访问时指出,过去妇女事务委员会一直予人感觉举办很多活动,但总欠点点“爆炸力”,有坊间团体仍不知道这委员会存在。

  为加强与团体合作,今年起,妇女事务委员会每年会增拨200万元资助团体,其中100万元公开予全港妇团申请举办妇女相关活动,每个团体获资助上限10万元;另外100万元将资助全港18区区议会去推行妇女活动,每区可获资助5.3万元。

  刘靳丽娟称,暂未就活动订出范围,但今年是“选举年”,立法会选举将9月举行,她形容团体若利用资助来举办旅行、蛇斋饼?、展销特惠周等活动,都会被禁止申请。她希望妇团获批资助,举行一些提升妇女地位、投入参与社会的活动,而不是一次性的消费娱乐甚至拉票活动,她坦言资助不是派钱,日内将发信邀请全港妇女团体及区议会申请。

  新一届特区政府将上场,她期望梁振英上任后可扩大全日制托儿服务,在各区加强服务,让父母可出外工作;另争取特区政府加强对家暴、性虐待受害人支持,她又形容妇女事务委员会有独立存在价值,不应与其它委员会合并。

  对早前电视节目《盛女爱作战》掀起全城热话,更有贬低女性地位的争议,妇委却没提出评论,刘靳丽娟坦言曾与委员研究是否需公开为女性说话,但委员会有共识认为现今女性已有很多选择,有人选单身,或选年纪大才结婚,盛女也不是一个贬词,“现时已无一个几时适婚或不适婚的年龄,香港性别教育已达高水平,应将空间留给女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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