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粪便处理厂无害化评价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议于2012年05月23日在武汉市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审查要求。会议成立了以城市建设研究院教授级高工郭祥信为组长的专家审查组。华中科技大学等标准主、参编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主编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朱蕾对编制工作及送审稿的汇报,与会专家对《标准》条款进行了逐条审查和讨论,专家组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标准》的编制,对于提高我国粪便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标准》是在广泛调研、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征求有关单位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与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
3、《标准》结构合理,评价指标细化可行,可操作性强,章节、条文符合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的编制要求。
4、建议将原名《粪便处理厂无害化评价标准》改为《粪便处理厂评价标准》。
5、具体的修改意见(略)。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标准》的审查,希望编制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