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议于2012年6月5日至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张树君顾问总建筑师在主持,会议成立了以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刘景樑总建筑师为主任委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顾均总建筑师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博物馆等《规范》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审查委员会在认真听取编制组主编、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梦驹顾问总建筑师代表《规范》编制组所做的编制工作汇报后,对《规范》进行了逐条审查,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编制组提供的审查资料齐全,《规范》编制过程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写工作程序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二、《规范》修订内容涵盖了各种类型的博物馆建筑,涉及面广、技术难度大,具有较大的挑战性。编制组在国内外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和先进技术,较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范》条文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规范》总体框架合理,条文清晰、系统性强,反映了当前我国博物馆建筑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的综合成果;
四、此次修订内容符合国情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博物馆建筑设计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修订的技术指标科学合理,依据充分。《规范》编制总体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审查委员会对《规范》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规范》通过审查。审查委员会建议编制组按照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