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中科院
关于印发《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厅(委、局),中科院各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国废物资源化科技创新,支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业部、中国科学院等联合制定了《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附件: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 技 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 务 部
中国科学院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