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表彰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对拟表彰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二十年37个先进集体和268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6月20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科技部火炬中心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同时声明,科技部不委托任何媒体对上述单位和个人进行有偿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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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二十年表彰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公示
二Ο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