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2012年9月14-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重庆组织召开全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发表了重要讲话、副部长苏波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出席会议并致辞、副市长童小平出席会议。
苗圩在讲话中回顾了技术改造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全面分析了企业技术改造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他指出,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我国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条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期技术改造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务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大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军民融合式发展。四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集聚水平。要准确把握新时期企业技术改造的功能和内涵,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统筹规划,切实用好管好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开创技术改造工作新局面。
苏波就《指导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做了详细解读。他指出,《指导意见》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部署,明确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和方向,强化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保障措施。认真贯彻《指导意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工业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到强转变的重要举措。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指导意见》上来,要牢牢把握新时期技术改造的内涵,加大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力度,健全推进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工作的积极性;要突出主攻方向,狠抓关键环节,抓好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要加强监测分析,严格项目监督把关;要强化政策落实,切实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会上,规划司司长肖华做了《2012年技术改造工作情况及2013年思路》的报告,介绍了2012年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了2013年技术改造工作,要求技术改造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完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好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辽宁、江苏、山东、广东、湖北、重庆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围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进行了交流。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