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
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伴有抛射状燃烧物的蘑菇云从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腾空而起。
爆炸引发的冲击波震碎了周围小区许多住户的窗户,附近一个雷诺汽车仓储场里,1000辆左右的汽车被烧毁。截至13日21时,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50人死亡,住院治疗701人。
一问:涉事企业环评是否真的合格
发生爆炸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到底是一家怎样的企业?
目前,瑞海公司官网已不能打开,同时打不开的还有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的天津地区部分(其他地区均正常)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前述公示系统的《暂停服务的公告》中提到“受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影响,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暂停服务。”
据目前可查到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瑞海公司成立于2011年,作为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和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其注册信息中,该公司最初的业务只涉及“装卸搬运;分拨、包装、简单加工;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储存、中转、拆箱;劳务服务;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船舶配件、环保设备、橡胶制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钢材、铁矿石、焦炭、照明设备的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等,并不包括危险货物中转堆放业务。
2013年5月24日公布的该企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二次公示称,将对现有堆场进行重新规划,新建两个危险品库,改造现有中转仓库、综合楼、消防设施等。项目改造后作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暂存区,主要经营危险货物的拆、装箱业务及危险货物的储存,改造后用于危险化学品储运的设施为3个危险品库和露天集装箱堆场。项目设计存货体积不大于1000立方米,年周转量1.5万吨左右。
到了2014年,瑞海公司的危险品年周转量信息发生了变化。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官网2014年9月10日公布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复公示》中,设计危险品年周转量5万吨左右,普通货物年周转量两万吨左右。
2013年的那次环评公示称,“拟建项目涉及的物料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是,“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目前看,肯定是已经不在可接受范围内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说。
据宋国君介绍,这类危险品项目在环评或者管理方面一定有很多预案,比如漏了怎么办,是不是漏了也没问题,漏了之后是不是也会有一些沟、石把这些截住,如果发生最极端的情况,比如爆炸,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有多大,措施应该是什么,这些都要有预案。如果真的爆炸了,怎么疏散人口,风刮向哪里如何应对,如果有空气污染的话,风往渤海吹或从渤海往里吹,分别该怎么办,这些预案都是应该有的。
但事实上,该环评所给出的应对措施预案中只提到了“在危险品库及堆场内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在线摄录装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消防管网,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对雨水排放系统和污水排放系统设置切断设施,并在总口设置截止措施”,并没有提到宋国君所说的那些“应该有的”预案。
二问:危化品仓库为何离居民区这么近
据2001年国家安监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
据公开资料,瑞海公司这块堆场占地面积46226.8平方米,在国家安监局上述规定中,9000平方米即属于大型仓库范围,由此建筑距离应按照1000米红线规定执行。
据报道,万科海港城小区三期离爆炸中心不到600米,在爆炸点周围1000米内,有3个大型社区合计入住数超过5600户居民。
有媒体追问天津爆炸中“为什么在危险品仓库旁边建商品房”。但实际上,周围的小区多为2007年建造,该物流公司则于2011年成立,改建为危险品仓库的申请是在2013年,环境评价影响报告也是在同一年通过。所以问题应反过来——“为什么在商品房附近设置危险品仓库”。
此外,根据此前瑞海公司官方网站显示,天津市公安部门曾于2014年8月对该公司进行多方面检查。
“其实不只是一个仓库的问题,是整个地区的,在港口安排的化工产品场站一旦发生爆炸,整个大的港区如何采取措施?主要还是这方面的问题。”宋国君说。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天津市海事局网站发现,除瑞海公司外,天津市海事局所辖区域内还有4家危险货物装箱的场站。根据天津市海事局于2014年1月披露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结果通报,2013年11月共纠正违章装箱行为23起,12月共纠正违章8起,纠正各类违章31次,计104标箱。其中,瑞海公司的违章箱有5箱,占其装箱总量的1.2‰,所有违章箱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危标”上。
一位从事化工研究多年的研究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解释,所谓危标,是指装载设施和危险品是否在数量和品类相符。这里的装载设施主要是指是否与危险品存放设施相匹配,装载设施不符跟设施自身牢固性无关,而是指压力承载和容器材料特性。这位专家打比方说,比如可以存三类的,你存了一类或二类;可以存500吨,你存了800吨——“如果真的那样,后果就会是现在这样,污染,爆炸,伤亡……”他认为,就目前情况看,除了可能的明火违规操作或泄露等事故直接原因,还可能有深层原因,比如园区规划、环境安全评估、安全检查、违规存放等。
三问:危化品经营资质管理是否有漏洞
作为一家从事经营多种危险化学品业务的物流企业,瑞海公司的仓库中究竟有哪些物资,有多少存量至今尚不清楚,这直接影响到救援方案的选择。此外,瑞海公司是否有资质从事经营危险化学品也引发广泛质疑。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及《危险货物品名表》可知,危险货物共有九类。瑞海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仓储业务包括其中的7类: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氩气、压缩天然气等);第3类: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纤维素、电石、硅钙合金等);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硝酸钾、硝酸钠等);第6类:毒害品(氰化钠、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第8、9类:腐蚀品、杂类(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烧碱、硫化碱等)。
但如前所述,在瑞海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中,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并不包括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业务。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一家企业要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向省一级的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由这两个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瑞海公司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它有一张港口经营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不需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监管责任被划给了港航管理局。
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申请在港口经营危险货物的,如果符合许可条件,应当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作业的具体区域范围、作业方式、允许作业的危险货物品名(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及其他相关事项。
尽管我国目前有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货物生产运输等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但由于管理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上存在严重交叉,且港口对于危险物品的具体技术管理尚无统一标准。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曾承担了《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技术标准》大纲起草工作,并于2014年提交了大纲草案到交通运输部评审,但至今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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