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12〕335号)的要求,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节能产品推广情况进行核查,对本地区生产企业的推广信息进行监管;第三方机构负责对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推广信息进行核查。
为保障地方和第三方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10月10日-12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分别在北京、成都、广州、南京四地召开了地方工信系统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核查工作培训会,培训会进一步强调了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下发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手册》,并对如何开展核查工作以及如何使用节能惠民信息系统进行了培训。
10月15日,又召开了第三方机构工作任务布置会,会上分配了核查任务,提出了核查要求及注意事项。两次会议的召开有力推动了地方和第三方信息核查工作的展开,为圆满完成全年信息核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