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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鲜肉、鲜蛋流通环节免增值税

2012-10-31   发表:

  政策本月起实施 超市少缴13%的增值税 肉蛋价有望下降

  肉、蛋价格有望下降,因为大部分流通环节的增值税都将免除。

  昨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其中规定,本月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包括猪、牛、羊、鸡、鸭、鹅肉

  通知中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芦有林表示,按照通知中的规定,只有未经过深加工的鲜活肉蛋类产品能够免税,而腌制蛋类和肉类的屠宰环节,因为有加工过程,所以仍然征税。

  蛋类实现生产经营全部免税

  芦有林说,免税产品中蛋类基本从生产到批发,再到零售,整个过程都不再缴纳增值税。因为作为农业生产者,不论是农民个人还是单位,生产、经营农产品,本身就享受免税。

  芦有林说,原来农产品卖到超市、农贸市场后,由收购方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零售商按照同样税率缴税。通知下发后,流通环节增值税免除,由于中间没有深加工的环节,鲜活蛋类、冷冻蛋类可以说都是免税的。

  而鲜肉方面,由于生猪要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这属于加工环节,因此屠宰场方面还是要缴纳增值税,但是猪肉进入批发、零售环节后,又将实现免税。

  通过现有政策能够看出,鲜活肉蛋类产品,除了中间部分加工环节仍在征税外,已经基本实现了免税。

  秋菜已经实现免税

  芦有林说,早在年初,国税总局就已经规定,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近日上市的所有秋菜,包括白菜、土豆、萝卜等都已经享受免税政策。这一政策施行后,效果非常好。所以又推出鲜活肉蛋类的免税政策,这其实是国家关注民生的表现。

  免税后,受益最大的将是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尤其是对于大型超市来说,其销售量大,13%的税率需要缴纳很大一笔税款。对于消费者来说,肉蛋的价格有望下降,但是价格方面更多取决于供需关系,增值税在其中的引导作用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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