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以及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要求在今年底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清理。同时将强化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把信息通报、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考核的内容。
安排明确,我国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完善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安排指出,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安排强调,要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
同时,各地将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此外,我国还将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加大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