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 莹)8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对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这8种产品包括矿用橡套软电缆、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调谐器、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汽车内饰件中的“座椅护面”、汽车内饰件产品中所有小于基本样品尺寸(356mm×100mm)的产品。
公告要求,指定认证机构不再实施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注销已出具的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产品获证企业应将已购买未使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退回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经核对后领取退款。详细内容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