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至24日,标准实施率指标统计试点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市召开。国家标准委总工程师于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质量统计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来自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宁夏等6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分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标准化处处长和有关工作人员,标准委指标体系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标准实施率指标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进行了部署。于欣丽在讲话中指出,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是《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重视,总局、标准委重视,地方质监部门也非常重视。标准实施率作为质量绩效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区域内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评价,体现了标准化在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该指标的设立,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有利于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于欣丽要求,各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
会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有关专家对试点地区代表进行了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