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2013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公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2013年1月21~22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结合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对湖州、嘉兴市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督查检查。
检查组在嘉兴市秀州区和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了解餐饮单位“年夜饭”预订、申报备案等情况,详细实地检查了餐饮单位冷菜、自制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以及食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一是督促辖区内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排查,监督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重点环节和高风险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餐饮单位存在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
三是做好“年夜饭”申报备案工作,掌握年夜饭预订情况,防止餐饮单位超负荷运行。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