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文书和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启用9种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文书。
该9种文书是国家安监总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的。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督促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机关自行印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