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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在两种电池中禁用汞和镉

2013-05-24   发表:

  近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投票决定一项禁令,即自2014年起,纽扣电池中禁用汞,2015年起无绳工具中禁用含镉蓄电池。

  根据原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的豁免条款,目前,纽扣电池中汞含量最多可至重量的2%,特定便携电池和蓄电池中不限制镉含量。而近日欧盟电池指令的修订版已对上述豁免条款进行修改,禁止在钮扣电池和无绳工具蓄电池中使用汞和镉。该禁令获得欧洲环境局(EEB)和零汞工作组(AMWG)的大力支持。

  长期以来,废电池污染一直是困扰我国乃至全世界环境保护的焦点问题之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电池中的汞和镉等化学元素,这些是电池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添加汞的作用主要是防腐和保持电池电量稳定,使电池存放时间延长;含镉合金可保证电池内结晶致密,耐腐蚀,同时消除板栅间的裂纹。但是废旧电池被遗弃后,电池的外壳会慢慢腐蚀,其中的重金属物质会逐渐渗入水体和土壤,造成环境污染。今年1月,联合国的140多个成员国还通过了《水俣汞防治公约》(以日本的一个城市命名,在20世纪中叶,该城市的汞污染严重危害了人类健康,为解决汞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世界共同制定了该公约)。根据本公约,从2002年起,禁止生产、出口和进口一系列含汞产品,如电池、开关、特定型号的紧凑型荧光灯(CFL)。该公约已在包括欧盟国家在内的国家中略显成效。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电池生产企业:及时关注研究法规的制订进度,寻求应变措施,从而降低出口风险;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保电池”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保持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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