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消息,加利福尼亚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将三(1,3-二氯异丙基)磷酸酯(tris (1,3-dichloro-2-propyl) phosphate,TDCPP)作为一种致癌化学物质受到该州65指令的监管,并采纳了5.4微克/每天的无重大风险水平(NSRL)摄入量。(2012年6月4日简报)。三(1,3-二氯异丙基)磷酸酯同时也被称为绿磷酸酯(chlorinated Tris),作为一种阻燃剂用于消费品中。OEHHA在2012年6月1日提议该无重大风险水平,但是在2012年7月16日评议截止时未收到任何公众评论或公众听证会的申请。本条例修正案将于2012年10月20日生效。美国其他一些州一直致力于限制TDCPP的使用,其中包括康涅狄格州,马里兰州,纽约州,北卡罗莱纳州和华盛顿州,上述州都认为应立法禁止在儿童产品中使用TDCPP。(2012年5月17日简报)。